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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所承担的《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0年)》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
日期:2024-07-18

2024年7月12日,安全所承担的《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该《规划》是我院编制的首个由市政府批准颁发的水上交通安全领域规划。《规划》围绕“加快推进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事业发展,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能力”总方向,明确未来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的发展任务,提出完善五大体系建设,对助力南通市加快建设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3年6月正式启动,开展广泛的前期研究、现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规划编制研讨会,广泛征求南通沿海水上安全监管及应急救助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包括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及南通市海警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历经调研座谈、技术咨询、征求意见、专家审查和发改委技术衔接等多轮次修改完善,《规划》于2024年7月正式印发,工作成果得到了南通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安全所将继续深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领域相关业务,提升规划研究能力,继续积极为各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安全所杨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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