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有效衔接 服务全面振兴
纪绪 王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写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篇章,扎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性文件。
谋定而后动 准确把握新发展方向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凝聚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行业和社会等多方合力,有效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一体推进全国交通运输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交通强国建设基础。《实施意见》提出了四项主要原则,作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的统一遵循。
“先行引领、融合发展”明确了交通运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定位和作用。交通运输既是全面振兴的先决条件,需要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提档升级,当好“先行官”,为其他领域发展打好基础、做好支撑;又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机组成,与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变迁、人口流动等多个因素相互作用,需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因素,实现从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的转型。
“一体谋划、有效衔接”表明了做好衔接过渡工作的基本思路。既要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纳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进行统筹考虑,更加注重宏观层面的行业指导,避免不同区域间政策严重不平衡造成的“悬崖效应”;又要考虑到政策的平稳过渡,通过采取“十四五”时期继续对脱贫地区给予一定倾斜支持等关键举措,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稳定,保障脱贫地区发展不掉队。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阐释了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交通发展的实践要领。一方面,要顺应事权改革的方向,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空间,充分发挥地方优势,适应不同地区个性发展需求。另一方面,要基于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和需求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高针对性和施策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强调了农村交通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变革、规制完善等为农村交通发展创造良好空间,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及“建管养运”全过程的协调发展,向改革要动力;另一方面,实现从追求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率的转变,向创新要活力。
目标再升级 对标对表“二十字”总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能力、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两升一完善”是在“十三五”时期“两通兜底线”基础上的更高要求,体现了交通运输发展从满足基本出行需求向满足高标准、高效率、多样化需求的转变。
针对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提出了提档升级、功能拓展、安防加强、覆盖延伸、环境改善等有关任务,服务对外联通、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有效支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针对运输服务品质提升,强调了提高客运均等化水平和物流综合服务水平的相关任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服务“生活富裕”。针对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从管养体制机制改革、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组织文化建设等角度切入,建立完善治理体系、群众参与体系,多角度响应“治理有效”“乡风文明”。
全方位对接 确保衔接平稳顺畅
“十四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五年,《实施意见》从工作体系、规划实施、政策举措、协作帮扶、考核机制等五方面对如何实现有效衔接作出了回答。
工作体系方面,要做好领导体制与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确保工作力量的稳定和决策协调机制的统一高效,这是推进有效衔接的基础。
规划实施方面,要将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项目、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或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这是推进有效衔接的抓手。
投资政策方面,强调“一盘棋”谋划以及对特殊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并提出通过制修订有关资金补助政策、探索创新投融资政策,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兼顾,这是推进有效衔接的关键。
协作帮扶方面,明确了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工作的延续,继续做好党建、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的全面帮助,这是推进有效衔接的保障。
考核监管方面,强调对于重点地区交通指标的跟踪评估,以及对脱贫攻坚成效的第三方评估,通过统计监测、经验总结、监督管理等工作,及时调整后续工作思路与方向,这是推进有效衔接的手段。
(本文发表于2021年8月5日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