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治理都市圈拥堵
李潭峰
近年来,都市圈作为我国空间重要载体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
截至2022年年底,江苏南京、福建福州等7个国家级都市圈发展规划相继获批。北京、上海等超大、特大城市正致力于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过密,合理优化都市圈范围人口和产业分布。
都市圈发展带动了城市交通的区域化进程,围绕中心城市沿放射状分布的城际铁路、市域(郊)轨道、高速公路,形成了跨行政区域通勤带,成为发达地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交通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城市交通拥堵逐步沿交通走廊由城区向都市圈范围扩展,放射线、环线和跨界通道拥堵不断加剧,内外交通衔接不畅,同城化出行体验差,都市圈交通拥堵日益成为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城市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会经历不同特征的交通拥堵,应采取不同的拥堵治理措施。与城市发展阶段相匹配,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受到广泛重视,经历了道路建设、公交优先、交通需求管理等不同侧重的发展阶段,形成了系统的治理思路和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整体来看,传统交通拥堵治理模式呈现城市各自为战、重中心城区、重行政手段的特征,越来越难以适应都市圈时代交通拥堵治理需要,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缺乏都市圈交通总体规划,针对高速公路进城、跨界轨道建设等统筹不足;缺乏持续、动态的都市圈出行特征数据,难以支撑精细化的需求调控;面对跨行政体制、多种交通需求叠加、时间空间分布高度集中的都市圈交通拥堵,尚未形成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探索解决都市圈时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要做好都市圈综合交通顶层设计。建立都市圈交通规划框架,将都市圈交通规划纳入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体系,推动都市圈交通规划的法定化、动态化编制。制定发布国家层面都市圈交通运输发展文件,重点研究都市圈层面综合立体交通网构建。
第二要分类推进轨道上的都市圈建设。坚持立足需求、分类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时序推进不同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市域快线建设,合理利用城际铁路资源、既有铁路改造的方式提供多样化轨道交通服务。加强市域(郊)铁路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衔接。
第三要强化经济调控和集约化手段的应用。面向都市圈快速发展和不断提高的机动车保有量水平,我国需重点发挥经济杠杆和集约化手段在都市圈拥堵治理中的作用,包括针对通勤功能强、潮汐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走廊,实行分时段、分方向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错峰出行。
第四要推动建立都市圈交通协调机制。建立适应都市圈发展的治堵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出台交通拥堵治理的具体措施。加强都市圈交通运营服务的一体化和有效衔接,鼓励成立跨运输方式、跨行政区域的综合性都市圈交通运营服务商,推进都市圈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票务票价、安检等协调管理,优化跨界交通管理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都市圈交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本文发表于2023年5月4日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