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岸托水 水岸互促 无缝衔接
——交旅融合绘出流动绿色风景线
徐杏 袁其军 杨靓 李宜军 齐越
交通是个载体,交旅融合是在交通的基础之上,促进交旅、文旅、农旅等多业态、多维度的深度融合,即构建“交通为体,多元共生”的生态体系,促进交通在内的多业态协同高效利用,这与绿色交通的理念高度契合。当下,绿色交通建设与文旅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释放出交旅融合发展的乘数效用,正成为一扇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窗户”。
从上海黄浦江夜游、长江三峡游轮到国际邮轮,从休闲游船到水上运动游艇……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在规划旅游航道试点示范基础上,试点打造50条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浙江、安徽、四川、湖南等地纷纷围绕美丽航道、旅游航道整治建设,加快提升水上旅游产品、航线的创新发展和服务品质,使水运与旅游融合成为很多省份发展绿色交通的新特色、新思路。
水岸联动 整体打造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带
目前,水运旅游产品存在着缺乏高品质中长休闲航线、缺乏相关规划有机统筹等问题。为此,相关部门应紧紧围绕水上旅游轴线,整合水岸交通、文旅以及城市配套等资源,深度串联水、岸旅游资源开发,推动形成水岸交通无缝衔接、旅游产品紧密联动、“一江两岸、以岸托水、水岸互促”的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带,提升水运产品的吸引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基于交通运输、文旅等规划体系、规划地位的不同,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可由各级政府在统筹交通和文旅规划基础上单独编制,也可以作为水运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编制。
这方面的规划,应重点突出水上旅游轴线在串联水岸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中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水上轴线,科学设计以水为主、水岸互促的一体化交通旅游设施、服务网络和旅游产品,增强水岸资源尤其是客源的紧密联动;突出水上交通作为旅游发展载体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的双重作用,强化旅游码头、船舶及航线在旅游产品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凸显水运与旅游融合产品的特色和魅力。
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还应强调合理的空间发展格局,基于水岸联动旅游产品的时空交错特点,围绕沿线山水城景、文化休闲等旅游吸引物,重点聚焦于两岸最大不超过50公里的空间范围,确保游客良好体验的同时推动综合开发和水岸互促共赢发展。
区域统筹 合力共促全域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
现阶段,水上旅游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主体缺位、错位以及管理流程复杂、协调部门多等问题,不适应未来高品质的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要求。
促进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需要鼓励水上旅游业态丰富地区开展先行先试,针对不同类型的水上旅游业态,分别确定相应的管理主体和职责,以强化适应性和针对性。如封闭或特定水域的水上旅游明确由文旅部门主管,而开放水域及大航线的水上旅游则以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为主。针对水上休闲运动等不适宜纳入水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旅游业态,还需配套出台相应的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以明确管理的法律效力。
加快制定并出台适应水上旅游发展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尤其是不适宜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管理范畴的水上旅游业态,可由文旅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参与,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游船船型及配员、水上旅游码头或停靠点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范措施等,以补齐各种业态下的标准规范。
为整合交通、文旅资源优势,可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或专班等方式,建立部门或区域共商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策合力,重点解决水上旅游发展在码头选址建设、航线设置等方面面临的水利、环保、交通(桥梁和航道)以及自然资源、区域垄断等瓶颈,有力促进内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加强交通、文旅、水利、环保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稳步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全域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关键,还需打造一个资本实力雄厚、兼具水岸旅游综合开发运营能力的投资开发运营主体。例如以区域内具有水上客运或旅游开发实力的国有集团为主体,通过股权投资或合资等方式,整合区域内的水岸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等资源,重点负责区域内水运与旅游融合项目的开发运营,形成统一品牌、统一服务,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以及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经济效益。
服务提质 高品质推动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
水上交通作为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核心载体和重要支撑,直接关系到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为有效推进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需要优化水上客运码头布局和建设,重点引导客运规模大、航线数量多、集疏运需求大的水上客运中心相对集中布局,并具备良好的水陆域条件、相对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对于配套景区建设的客运码头,则根据景点分布及交通条件相对分散布局,配套设施可相对简化。针对新建码头难度大、盈利能力较低等特点,可充分利用现有老旧码头的改造提升或经营范围拓展等方式来满足需求,共同打造成为具有交通、旅游、消费、城市休闲等复合型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
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还需要稳步提升船舶、航道等设施服务与旅游需求的适配性;推进老旧船舶内外部装饰、功能服务的更新改造;试点打造符合规划航道船闸尺度的新能源游船和大中型游轮,推进船龄年轻化、功能多样化、品质高端化、性能绿色化;加快推进规划等级航道、美丽航道的建设,解决桥梁限高、船闸限宽等问题,提升航道景观功能和旅游服务配套能力,适应大中型游轮的发展需求;通过旅游产品打包、交通服务捆绑等方式,形成紧密的水岸互动发展模式,提高游客舒适度和满意度。
水运与旅游融合发展还需加强对水上旅游客运的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可采取直补、奖励以及贴息等方式,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加强对水上客运码头建设、游船建造以及航线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发展壮大水上旅游客运规模,提升综合效益。针对水上旅游客运旺盛区域,适时放开客运船舶运力限制,鼓励地方政府开展水上旅游客运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例如出台内河游船浮码头的建设标准和规划、大中型内河游轮的适航标准等。
(本文发表于2023年9月1日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