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沿海港口航道战略规划指引 夯实支撑国家战略“硬核”力量
丁文涛、姚海元、袁子文、王达川
沿海港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枢纽节点、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沿海港口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保持世界第一、海运供应链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支撑了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与此同时,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比,沿海港口仍存在战略支撑保障能力不强、国际影响力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提出了加强沿海港口规划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强化战略谋划和规划引领 全面推动国家规划落地实施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对全国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进行了系统优化布局(简称全国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枢纽港口体系、专业化运输系统等布局方案,提出了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一体化高质量的综合航运网络等目标任务。《意见》聚焦加快推动全国规划落地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对关系沿海港口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进行系统考虑,明确了下一阶段的战略规划工作重点,主要是要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沿海港口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沿海港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要深入研究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水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港产城协同、港航贸一体化等重大问题,用科学研究支撑有效行动,进一步提升港口枢纽能级,能够更好发挥沿海港口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布局规划、总体规划编制。全国规划布局了国家港口枢纽体系和专业化运输系统,提出了世界级港口群、国际枢纽港、多式联运港区等目标任务,是指导沿海港口中长期发展建设的主要依据,需要在各层级规划中不断深化、细化、实化。《意见》从规划体系和规划质量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方面要加快编制重点区域和省级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以及新纳入的主要港口总体规划,完善港口规划体系。另一方面要统筹做好存量和增量的关系,积极探索刚弹结合的编制方法,提高规划编制的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港航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任务研究。全国规划面向2035年、展望2050年,提出了沿海港口规划建设的远景目标。必须通过多个五年规划压茬推进、稳扎稳打,才能将规划蓝图变成发展现实。《意见》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具体项目与总体目标,要求地方开展港航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任务深化研究,论证需求、分解任务、明确时序、落实责任,把总体布局图变成实施路线图。对于沿海港口,重点就是要从中长期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视角出发,全面梳理重点货类专业化码头建设的需求和重要性、必要性,做好重大项目储备,为加强要素保障、凝聚各方合力奠定基础。
二、加快沿海港口能级提升 推进国家港口枢纽体系建设
针对全国规划提出的港口群、国际枢纽港、主要港口、重点货类运输系统发展要求,《意见》从四个方面制定了落实重点。
一是突出协同发展,加快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目前,沿海港口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粤港澳、环北部湾五大港口群,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指导港口群迈向“世界级”亟待破题。《意见》结合三大世界级港口群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下一步发展方向:环渤海地区重在区域协同,要优化布局和共同发展,加强津冀锚地共建共管共用;长三角地区重在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统筹沿江沿海,完善重点货类运输系统布局;粤港澳大湾区重在提升世界级港口群能级和辐射带动作用,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服务功能,要联动西江、北江、东江等国家高等级航道发展。
二是突出强港建设,持续提升国际枢纽港发展能级。全国规划明确了11个国际枢纽港布局方案,旨在提升我国港口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但国际枢纽港具体该如何发展、与其它港口有何不同,也是新时期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对国际枢纽港的内涵要求、发展使命和实际情况分析,《意见》提出要深入研究国际枢纽港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路径和要素需求,重点建设世界一流的港航设施、陆海双向的辐射网络,推动与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效联动、融合发展,打造全球航运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打通国际物流堵点卡点。
三是突出韧性保障,重点推进主要港口枢纽性港区和专业化码头设施保障能力。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强度显著增加,对我国重要能源和原材料物资物流供应链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主要港口在外贸和大宗物资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强化重点货类运输系统码头有效供给。未来主要港口应着眼保障粮食、能源、产业的海运供应链稳定,提升储备应急调配能力,需要按照保障有力、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挖掘存量设施能力,优化增量设施供给,强化集装箱、铁矿石、原油、LNG、粮食等重点货类运输系统专业化码头保障能力,同步提高储备、转运能力。
三、聚焦沿海港口转型升级 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结合全国规划要求和沿海港口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意见》从三方面提出了未来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点。
一是推动沿海港口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目前,沿海港口用地用海环保等要素支撑条件越来越严格,行业原有发展模式面临深刻调整。《意见》紧扣发展环境变化,提出集约岸线高效利用,对沿海港口而言即是要用更合理的港口岸线资源,用好存量、做优增量,推动行业由“设施规模大”向“国际竞争力强”升级,更好地稳定全球物流供应链。
二是推动沿海港口由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近年来,沿海港口设施能力瓶颈已得到极大缓解,但“最后一公里”软硬衔接仍存在较大问题。《意见》锚定以上问题,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货流、船流、车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的天然优势,加强枢纽功能,强化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信息共享、规则衔接,鼓励发展全程物流、专业物流。
三是推动沿海港口由依靠传统要素支撑向依靠新质生产力驱动转变。港口是新质生产力的先行应用场景,我国沿海港口在自动化码头、能源自洽、绿色港口等方面已经构筑了新的优势。《意见》围绕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新机遇,要求强化科技引领、数据赋能,全面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并增强水运交通体系的安全与韧性。
(本文发表于2024年6月18日中国交通报)